近日,一则“名牌高校大学生偷外卖被刑拘”的消息引发热议。7月20日下午,江苏南京雨花台公安发布通报称,偷外卖男子李某某2018年毕业于湖南省衡阳市某大学,目前在南京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因在其租住小区订的外卖被人拿走,遂产生报复和占便宜的心理,从而多次盗取他人外卖,并非像外界传言的“因饥饿偷外卖”。
另据警方通报,李某某父母和大姐在老家务农,二姐、三姐分别在北京、海南工作。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白领、大学生盗窃”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些有着高学历高收入的人群竟然加入到盗窃群体当中,令人唏嘘不已。他们利用小聪明和不易被怀疑的身份,心存侥幸,贪着不该属于自己的小便宜,无视法律红线,最后亲手葬送了自身前程。
家境贫寒让人同情,但绝不是其盗窃的“正当理由”。如果怀着“要不是又穷又饿,哪个大学生会走上盗窃的道路”的心态去看待这类事件,只会助长知法犯法的歪风,无益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必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近日,一位有着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的都市白领就因为频频偷窃被判缓刑,她的作案经历与上述这名毕业生很像。
2019年12月某天早上,白领小张像往常一样搭乘地铁去上班,途中经过一家全家便利店,此前她几乎每天都来这里“兜”一圈。
小张环顾一下四周,趁店员不注意时,若无其事地将看中的东西放进自己拎包里,然后径直离开了便利店。
小张后来告诉警方:“我就是贪小便宜,想着能少花点就少花点,以为偷的东西不值什么钱,就算被抓到也不会有事,所以头脑一热就偷了。”
这种贪婪和无知的心理促使小张连续四天“光顾”这家便利店,自以为没被发现就相安无事,但她的盗窃行为却全都暴露在24小时视频监控之下。
小偷总是存有侥幸心理,小张也不例外。从刚开始只敢偷一点点东西,到后来看到店员没发现,便胆子越来越大,偷的东西越来越多,相继4次盗得食品饮料共计34件,合计人民币300余元。
便利店其实早已发现小张的盗窃行为,在掌握其作案规律后,店长守候伏击,最后将小张抓住并报警。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张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小张认罪认罚,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
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小张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光鲜亮丽的白领转身变成盗窃犯,终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
就像《伊索寓言》中所说的:“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一念之差,云泥之别。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没有漏洞,切勿心存侥幸!
法官说法:多次盗窃如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本案中,小张虽然盗窃金额总计只有300余元,但她多次进行盗窃,其行为亦触犯法律,应以盗窃罪论处。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综合@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跨区法观”微信公众号(作者:乔淑葳)、网友评论
编辑:冼小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