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为生命辩护 - 为自由辩护

专注经济、金融、贪腐、互联网、公司、死刑、涉毒等领域的刑事辩护

关注:最高法《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

 日前,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 ,对全国法院推进在线诉讼作出全面动员,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规则,指导和规范各级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有序开展在线诉讼工作。 《通知》要求, 各级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审判职能,努力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要将深入推进在线诉讼作为坚决打赢防控疫情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要举措,积极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在线诉讼平台,全面开展网上立案、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送达等在线诉讼活动,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确保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通知》强调, 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在线诉讼应当充分保

阅读更多

最高检发布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

 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 首批十个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共涉及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七类犯罪。 该批案例都是检察机关刚刚办理的案件,且属于疫情防控期间常见易发的案件类型。其中: 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三件, 分别是四川南充孙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湖北竹山刘某某涉嫌妨害公务案、浙江南浔王某某妨害公务案; 暴力伤医犯罪一件, 即湖北武汉柯某某涉嫌寻衅滋事案; 制假售假犯罪一件, 即浙江义乌邵某某、毛某某销售伪劣产品案; 哄抬物价犯罪一件, 即广东廉江谭某某涉嫌非法经营案; 诈骗犯罪两件, 分别是浙江宁波应某某诈骗案、广东揭阳蔡某涉嫌诈骗案;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一件, 即广东韶关市刘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阅读更多

【最新】疫情期间深圳看守所会见温馨提示

 疫情期间深圳看守所会见温馨提示 _ 在疫情攻坚战的特殊时期,深圳各看守所均采取临时特殊管理措施:各看守所均按日常粤省事律师会见预约流程即可,但除深圳市第四看守所外,其他看守所均取消面对面会见,仅支持视频会见。深圳市第四看守所设有防护玻璃及电话设施,预约成功后按现场情况具体安排会见。特殊措施均至疫情结束为止。 进入监所,请大家戴好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疫检查。(附表) 看守所 会见方式 联系电话 深圳市第一看守所 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即可安排) 视频会见 0755-84462727 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0755-84462708 南山区看守所 0755-26888315 福田区看守所 0755-83113218 宝安区看守所 0755-29914590 龙岗区看守所 0755-28930016 罗湖区看守所 0755-25519220 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网上预约( 预约成功即可安排 ) 视频会见 仅周一至周五开放 075

阅读更多

注意了:深圳公安将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020年2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发布 《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 ,这一举措得到了市民广泛的点赞支持。 《通告》明确,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活动,深圳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 构成公安行政管理违法行为的,在法定处罚幅度内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从疫情重点地区到深圳的人员, 拒绝接受隔离治疗或者集中、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明知已感染或者被告知应当接受集中或者居家医学观察的, 仍违反人民政府规定进入公共场所或者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阅读更多

定了:缓刑犯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不应认定为累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公布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缓刑犯在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否认定为累犯问题的批复》。 批复指出, 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满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因前罪判处的有期徒刑并未执行,不具备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的要件,故不应认定为累犯,但可作为对新罪确定刑罚的酌定从重情节予以考虑。 简言之,缓刑犯考验期满后5年内再犯不应认定为累犯,并且从今天起施行。

阅读更多

酒后失德?小心被套上“寻衅滋事罪”

 闹事者进了派出所,经常就被当作“寻衅滋事”处理,严重点可能就要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立案。千万别小瞧这个罪名,这可是个“口袋罪”,想把咱们套进去太容易了。想心里有个数,今天我们看一看构成寻衅滋事罪常见的几种情形以及量刑规定。

阅读更多

从深圳市“两会”热点想到的······

 把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上限提高至20倍,让侵权者倾家荡产 ,让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哭着喊着来深圳。在刚刚结束的深圳市两会上,有政协委员给出了这样的建议。 他认为,目前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屡禁不绝,是因为处罚力度太小,违法获利巨大,而违法成本太低。 对此, 市长陈如桂回应说,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进行专项的打击和高额的赔偿,把创新保护力度更加地加大。 这是个风向标! 刑辩君认为,今年各种抄袭、假冒行为将迎来又一个寒冬。 刑法典设专门一节规定了7种不同的知识产权侵权犯罪,因此, 侵犯知识产权不仅仅面临行政查处和巨额的赔偿,还可能面临刑法的严厉制裁。 不要以为擅自是用别人的知识成果,大不了赔点钱了事,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进去了。 为了让大家对侵犯知识产权类犯罪有个基本了解,刑辩君总结了一些

阅读更多

深圳看守所家属会见指南(实时更新)

 判决生效后,家属问的最多的问题是:现在我们是不是可以见到他(她)了?现 就深圳各看守所的家属会见规定整理如下 , 实时更新 , 仅供参考 : 深圳市各看守所家属会见指南 看守所 预约方式 时间 (工作日) 会见材料 会见人要求 深圳市第一看守所 粤省事预约或现场排号 周一、周三、周五 家属关系证明、身份证 三人以内(亲属可带朋友) 深圳市第二看守所 深圳市第三看守所 粤省事预约 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判决书原件 深圳市第四看守所 周三、周五 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 三人以内(必须是直系亲属) 南山区看守所 每个月的第二个周六和第四个周六 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判决书原件 三人以内(亲属可带朋友) 宝安区看守所 粤省事预约或现场排号 周一至周五均可 龙岗区看守所 周三、周五 盐田区看守所 周三、周四 福田区看守所

阅读更多

有偿删帖、非法放贷,这事千万别干了!

 前几天,刑辩君从官方渠道看到一则判决: 被告人宋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发帖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看完判决,想到自己以往办的同类案件, 刑辩君先提醒大家: 小心非法经营罪的利剑,有偿删帖、非法放贷,这事千万别干了! 为什么呢?先看看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经营罪犯罪构成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阅读更多

今天,我们聊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成功没有捷径,不可能靠听几节课就获得。不要觉得传销离我们很远,要时刻保持警惕性,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同时,要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不要被所谓“快速致富”诱惑。

阅读更多

一起职务侵占案的辩护历程

 从2019年1月24日接受委托,到12月28日一审判决生效, 历经一年的奋战,我们 刑事律师 团队终于不负所托,我们的当事人即将走出高墙,回家与妻子女儿团圆过大年。 这是一个职务侵占案件,检察机关指控金额三百余万元,量刑意见六至八年。 这是一个同案犯投案自首且认罪认罚,而我们的当事人拒不认罪的案件。 首先我们要声明 ,我们团队大部分律师是体制内辞职出来的,深知死磕派律师的利与弊,所以我们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做无罪辩护,确切的说,本案是我们今年仅有的两起做无罪辩护案件其中之一。 律师辩护 历程: 当事人被拘留的第三天,家属找到我们,我们即刻去会见了当事人,痛哭流涕的他始终不认为自己哪点触犯了法律。 只是做些尾货收购的小本生意,怎么就犯法了? 在37天的黄金时间中,我们向公安机关提交的取保候审申请、向

阅读更多

刑事申诉需提交哪些材料?

 刑事申诉 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诉申请书(原件四份,个人落款处亲笔签名/单位盖章) 2、一审裁判文书(原件审查,复印件三份) 3、二审裁判文书(原件审查,复印件三份) 4、复查驳回通知书(原件审查,复印件三份) 5、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复印件一份)/代为申诉的近亲属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原件一份)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复印件一份) 6、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 7、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单位公章)

阅读更多

矿大实习基地挂牌仪式隆重举行

 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中国矿业大学法学系实习基地揭牌仪式暨中国矿业大学法学系师生到所欢迎仪式于2019年12月24日下午2:00在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会议大厅隆重举行。与会人员包括广东维庭律师事务 刑事辩护律师 所执行主任陈小超,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管理主任张楠楠等律所律师,中国矿业大学法学系教授林涛老师及法学系学生,主持人为实习律师张帆。 梦想起航 活动首先由管理主任张楠楠律师代表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欢迎中国矿业大学师生一行,并热情邀请林涛老师进行致辞。

阅读更多

银行领域刑事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讲座圆满完成

 银行领域 刑事法律风险 识别与防范讲座圆满完成 2019年12月18日,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张楠楠主任受邀前往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讲授《银行领域 刑事法律风险防控 》。张楠楠主任从银行业现状出发,结合具体案例,深入分析了银行业各个领域的 刑事风控 应从何处出发。本次讲座有现场深圳支行一百余名人员,及场外11家支行视频连线人员认真聆听,给浙商银行各人员带来极大震撼,使他们认识到审慎工作的重要性,刑事风险离我们并不遥远。

阅读更多

看过来,双十一的坑都在这里!

 双十购物狂欢节,各大电商平台促销优惠活动不断推陈出新,电信网络诈骗进入了高峰期,不法分子也伺机而动,把黑手伸向消费者口袋。大家在买买买的同时,也要防防防,请擦亮眼

阅读更多

“套路贷”可能涉及的罪名及辩护思路

 一 .套路贷 、 高利贷区别 什么是套路贷,套路贷是犯罪分子以借款的名义实际目的是占有被害人财产的行为,假借贷款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阴阳合同、网签房产、虚假诉讼、胁

阅读更多

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到哪里报案?

 涉嫌经济犯罪案件到哪里报案? 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实行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以下简称经侦局)、分局经侦大队和派出所三级办理,具体管辖分工如下: (一) 经侦局管辖

阅读更多

解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近日我所接办了几起涉嫌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罪案件,特梳理了团队以往承办的该类案件,作出如下总结,仅供参考: 相关法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

阅读更多

浅析走私废物罪

 浅析走私废物罪 据悉,深圳海关今年前5月查获洋垃圾5027吨,刑事立案8宗。随着深圳海关持续强化关区进口固体废物监管,坚决打击洋垃圾走私,走私废物罪从基本无人问津逐渐走入大

阅读更多

维万世之安,立义于庭.

扬正义之气
权公平之理

phone
sms
email
cache
Processed in 0.003375 Seco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