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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立案后,还可以撤案吗? 这是刑辩律师经常遇到的问题。本期,刑辩君详细回答该问题。 刑事案件立案分为公诉案件立案和自诉案件立案,前者由公安、监察等侦查机关立案侦查,后者因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立案。 对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都可以撤回自诉,其效果等同于撤销案件。对于公诉案件,侦查机关立案后,符...

近几年,引诱投资人炒股票、证券、指数、外汇、数字币等涉网络平台投资型犯罪案件频发。这类案件, 全国各地的公诉机关多以诈骗罪起诉,法院最终主要认定为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事实上,无论是法律规定,还是司法实践,这类案件认定诈骗罪,量刑最重。特别是, 这类案件涉案金额往往比较大,一般都达到诈骗罪最...

可以肯定的是,大多数维权行为是完全合法的,只是部分维权行为可能存在瑕疵或不当之处,极少数维权行为也可能因为违反法定条件而构成违法犯罪。 本文所要表达的核心意思是,既然行为人实施的是维权行为,就表明相对方存在违法乃至犯罪行为; 因此,维权人的利益优越于相对方的利益; 不能仅因维权行为存在瑕疵或者不当,就直接将其作为犯罪处理,更不能将完全合法的...

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动辄过亿,很容易达到最高档次的量刑标准,主犯起刑点也会很长。 如果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情况,对于游走在主犯和从犯边缘的人员,争取从犯的身份就显得尤为重要。 虽然刑法及司法解释 对主从犯 认定的规定 , 无法尽然适应案件的多样性和新发性,但是司法裁判中,对于类似案件也有其相对固定的参考规则 。 本期, 刑辩君查阅...

陈寅岗等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诈骗案 对套路贷犯罪的认定与处理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18年第20期 【裁判要旨】实施套路贷犯罪的被告人通常打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幌子,以民间借贷为假象,通过虚增借款数额、制造虚假银行流水,采用各种手段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施压索债,或者利用虚假债权凭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套路贷犯罪,需要从整体上予以否定性评价,并在...

根据《虚假诉讼解释》和《关于办理 套路贷 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 虚假诉讼行为同时构成诈骗罪的,应当 根据 具体 事实 数罪并罚或者择一重罪论处。 从近两年的裁判案例来看,也确实存在大量虚假诉讼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罪或者数罪并罚的情况,轻罪重判现象非常普遍。本期,刑辩君从司法裁判案例入手,结合司法解释规定,试探讨两罪的法律适用及辩护思路...

[第1347号] (一) 开设微信赌博群,利用抢红包等方式进行赌博的,可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 在 1997 年《刑法》中,开设赌场是赌博罪的客观行为之一,由于开设赌场行为吸引他人前去赌博,参加人数多,赌资数额大,赌场的收人更加丰厚,社会危害性比一般的赌博犯罪更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因此,《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 的行为从赌博犯罪行为中分立出来,作...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编造恐怖信息,传播或者放任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 明知是他人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的规定,应认定为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入罪标准: (...

前言: 虚假诉讼犯罪是近两年的高发、热点案件,为了加强对该罪名的研究,刑辩君查阅了大量不起诉决定书和判决书、裁定书,精选出10个虚假诉讼无罪案例,结合2018年《虚假诉讼解释》相关规定,归纳出五个方面的无罪辩护要点。 一、部分篡改型虚假诉讼行为不构成虚假诉讼罪。 根据《虚假诉讼解释》第 1条的规定,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应当理解为捏...

虚假诉讼罪是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为了准确界定本罪的司法适用,2018年 9 月 26 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布了《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虚假诉讼解释》),明确了虚假诉讼罪的行为特征和定罪量刑标准,相关重点整理如下: 一、本罪 的行为方式及认定 根据刑法 第 307 条 之一的规定, 虚假诉讼罪 是指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NEWS 新闻 近日团队收到一份死刑复核改判判决,撤销了原判决的一项罪名,虽未实质改变量刑,但明确了在公诉机关未指控时,法院不可直接增加罪名,否则将有损法院中立性,且侵害被告人庭审辩论质证权利。 其实早在2013年已有先例,在人民法院案例选(2015年第1辑)苏剑宁等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案( 2012)云中法刑初字第37号中已明确:公诉...

1. 单位的临时工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235 】【 452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对于临时工能否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目前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分歧。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在我国社...

相同的,辩护律师就罪名定性进行辩护,主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从刑法分则关于各种犯罪的规定着手,看是否符合相应构成要件;二是看关键性证据是否存在排除使用情形,以及全案证据是否达到确实充分标准;三是看是否符合刑法第13条规定的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情形。 不同的,不同类型的犯罪,又有其特有的辩护要点,从无罪司法裁判案例中进行归纳...

定罪量刑分析 一、犯罪构成 根据刑法第 223 条 的规定 ,串通投标罪是指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情节严重的,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招标人和投标人,而且是必要的共犯,只有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时,才可能成立本罪。 本罪行为包括两项:一是投标人相...

走私犯罪研究| 走私仿真枪案件中的鉴定和计税问题 研究 《刑事审判参考》[ 第 423 号 ] 林永杰、卢志强走私普通货物案 仿真枪及其枪支性能等有关枪形物品定性的鉴定问题,直接关系到走私此类物品的定性。 如果走私的仿真枪经鉴定属于武器,达到数量标准的,则构成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的走私武器罪;反之,如果仿真枪不能认定为武器,但偷逃应缴税额达到 5 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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