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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不起诉案例

 一、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2000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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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罪无罪辩护要点

 一 、 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2000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以暴力威胁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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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不起诉案例—非法经营罪

 一、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二、不起诉案例 基本案情:2016年6月29日,被不起诉人姜某某、肖某某、骆某某成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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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罪案例及辩护要点分析

 相关法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 第六条 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严重污染环境的,按照污染环境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不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形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情节显著轻微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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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不起诉案例——非法采矿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四十三条【非法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4日,随州市**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业公司)登记成立,**余某某,公司经营范围为石材加工、销售、自营相关产品进出口业务,公司地址随县**镇**村**组**号。该公司成立后,被不起诉人谢某某为公司**,负责生产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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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20年8月2日10时许,被告人仰某某去到东莞市凤岗镇中国移动手机店内谎称要选购手机。期间,被害人张某1上前接待仰某某,仰某某提出要购买一部苹果11手机,后张某1拿来一部苹果11手机(iphone11,128G,国行,价值4655元)向仰某某介绍。随后,仰某某借口要验货,遂将上述手机从张某1手中拿走后转身往店门口逃跑,张某1从后追赶。仰某某逃至附近的人行天桥时被行人绊倒,张某1遂上前从仰孝国手中拿回被抢手机,后被仰某某用手推倒在地,致使其左脚扭伤。之后,仰某某从地上拾起手机跑上天桥往金凯悦酒店后面逃窜。逃跑途中,仰某某将抢得的手机扔至路边一绿化带内,后仰某某逃至凤岗镇园龙二巷时被公安人员抓获。 二、辩护要点 仰某某属于犯罪未遂。 三、处理意见 被告人仰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夺取他人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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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考察应适用于重大的企业犯罪

 我国检察机关推进的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却基本上将相关责任人可能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企业犯罪案件作为合规考察的适用对象。在个别地方检察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中,虽然合规考察可以适用于相关责任人依法应当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较为严重的企业犯罪,但却需要具有自首情节或者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或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具有立功表现的等条件。 试点地方的检察机关之所以将合规考察的适用对象限定为相关责任人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主要是基于合规考察之后需要通过裁量不起诉对企业出罪,而现行的裁量不起诉正是以犯罪情节轻微为基础条件的。而犯罪情节轻微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又被认为是可能判处的宣告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我国追究单位刑事责任是以自然人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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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无罪辩护要点

 一 、 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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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例

 一、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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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例探析

 2009年至2012年期间,上诉人蔡某某利用上诉人李某某经营棉布生意的便利,提出先垫付资金购买棉布,并给予李某某0.5%-0.6%货款优惠的方式,让李某某以上诉人尤某实际控制的新疆某公司、昌吉某公司、奇台吉晟公司、奇台某公司和被告人汪某某实际控制的昌吉某公司、奇台某公司等6家公司(注册地均在新疆,以下简称新疆公司)的名义与陕西某公司等12家公司(注册地均在疆外,以下简称疆外公司)洽谈棉布业务,购得的棉布实际发给李某某经营出售,让疆外公司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无业务往来的新疆公司,共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53份,价税合计53628654.27元,虚开税额7792197.61元。其中,尤某实际控制的上述4家公司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19份,价税合计41407709.37元,虚开税额共计6016504.77元,用其中10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办理出口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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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单位虚开增值税不起诉案例

 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发布《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刑事合规不起诉改革试点,标志着改革步入了新阶段。在这一背景下,对于企业犯罪,尤其是包括涉税犯罪在内的没有明显违反伦理道德的法定犯,试点单位充分贯彻了少捕、慎诉原则,并形成了一些的案例。 案例一 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回某某、股东及监事张某某通过王某某(另案处理)于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支付6%-8%左右开票费的方式,先后接受出票单位为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南京**贸易有限公司、南京**科技有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0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463664元,税款人民币212669.15元。上述税款已全部向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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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要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一、法律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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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袭警罪

 一、如何理解袭警罪与妨害公务罪的关系? 本文赞成第 5款是第1款的特别规定的结论,但问题是特别规定的理由是什么? 特别关系的基本特征是,甲法条(刑罚法规)记载了乙法条的全部特征(或要素),但同时至少还包含一个进一步的特别特征(要素)使之与乙法条相区别。 换言之,特别法条的适用以完全符合普通法条的构成要件为前提。 由于第 5款的法定刑重于第1款的法定刑, 所以, 袭警罪的成立首先必须以行为符合第 1款的规定为前提。除此之外,第5款必须存在表明不法增加(更重)或者责任增加(更重)的要素。 其一是行为对象仅限于人民警察,行为妨害的是警察职务;其二是行为手段仅限于暴力袭击。 这两个特别特征依然符合第 1款规定的构成要件。但是, 这只是形式上的两个特别特征。如果从实质上说,难以认为第一个特别特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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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之重罪至轻罪的辩护之旅

 案例简介 2016 年上半年,由 蒋某 、 袁某 、 胡某枫 、 邱某斐 等人实际经营的 汇某鑫集团 与 广东某文化交易所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广文所 ) 开展合作,并专门注册成立 广东西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广西元美 ) 和 深圳某工艺品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深圳鹏辰 ) 与广文所对接。广西元美作为广文所的经济会员单位,编号 8865 ,负责为广文所提供经济服务即发展客户让其在广文所平台开户、交易、入金,广文所将客户在广文所交易产生的高额手续费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广西元美 ; 深圳鹏辰为广文所的产业会员单位,作为交易对手在广文所平台与客户进行交易,客户亏损其盈利,客户盈利其即亏损。在运作过程中, 汇某鑫集团 作为广文所的实际会员单位,为了非法占有客户投资款,一是积极发展客户,诱导客户到广文所交易平台开户、入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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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成和解协议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刑事合规案例

 浦江县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浦检刑不诉〔 2021 〕 20132 号 被不起诉人楼某某,男, 1968 年金华月金华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3307261968 金华金华金华金华,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所在地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住浙江省浦江县金华乡金华村金华号,因本案于 2020 年 6 月 2 日被浦江县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1 年 6 月 2 日被本院重新取保候审。 本案由浦江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楼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7 年 8 月份,被不起诉人楼某某和陈某甲共同出资成立浙江浦江 ** 科技有限公司,被不起诉人楼某某为法人代表并负责财务,陈某乙负责业务。 2019 年 11 月份,被不起诉人楼某某伙同陈某乙从王某某处以 1000 元 / 吨价格(其中化肥进价 560 元每吨,运费 440 元每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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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案例分析

 相关法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相关司法解释: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文中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法释〔2005〕3号] [2005.05.11发布] [2005.05.13 实施]: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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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2019年9月10日9时30分,被告人陈某某醉酒驾驶粤S073CL小型轿车行驶至本市桥头镇中兴路正丰豪苑路段,与被害人杨某驾驶的粤S8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鉴定,陈某某案发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1.62mg/100ml,属醉酒状态。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无责任。 二、处理意见 被告人陈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提请本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陈某某定罪处罚,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陈某某醉酒驾驶车辆上路,酒精含量达200mg/100ml以上,且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陈某某案发后明知他人报警仍留在现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视为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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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不起诉制度适用于轻罪还是重罪

 我国的合规不起诉在首轮试点中主要呈现出两种模式: 检察建议模式和附条件不起诉模式。 检察建议模式是指检察机关对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向其送达检察建议,要求其在一定期限内建立专项合规体系; 附条件不起诉模式是指检察机关对提交合规计划的企业,作出暂缓起诉、合规考察或者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设定一定的考验期,责令其聘请合规监管人,由合规监管人对企业合规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管,并定期提交合规进展报告,在考验期结束后,检察机关根据企业合规的情况,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不起诉和第282条1款规定的附条件不起诉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都是针对以自然人为中心的轻罪。在企业合规不起诉的首轮试点中一般将适用范围设定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如根据上海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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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无罪辩护要点

 一 、 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1)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则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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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出口退税罪不起诉案例

 一、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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