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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经济、金融、贪腐、互联网、公司、死刑、涉毒等领域的刑事辩护

合规不起诉案例—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不起诉案例 基本案情:本案由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安局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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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涉黄犯罪最终轻判的辩护历程

 检察机关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 网络涉黄犯罪最终轻判的辩护历程 2021年8年初接受网络涉黄犯罪当事人委托后,我们律师团队全力以赴为当事人进行罪轻辩护工作接近四个月,终于不负所托,为当事人争取到法院的轻判,家属也终于能安心等待明年当事人走出高墙回家团聚。 律师辩护历程: 当事人8月1日在外省被刑拘后,当事人的父亲在8月4日连夜开车到我们律所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家属告知我们小孩是参与组织网络黄色直播表演,公安机关以组织淫秽表演罪直接上门抓人的,这位父亲不清楚自己刚刚大学毕业的儿子怎么就变成淫秽表演的组织者。简单安抚家属后,我们给家属专业的讲解了组织淫秽表演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和刑事案件的工作内容外,我们还就今年3月生效的广东省公检法《关于部分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意见》内容给家属分析出了本案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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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

 案件事实: 德克斯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是第29444062号、第24736328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两商标的核准使用商品均为第25类鞋;该公司同时是第G1037027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包括第25类的鞋类、连指手套和手套、帽类等。爱步鞋业有限责任公司是第9678975号、第G782041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两商标的核准使用商标均包括第25类鞋等。安德阿镆有限公司是第3479748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为第25类服装、衬裤、T恤衫、内衣、短裤等。新纪元帽业有限公司是第5662986号注册商标的注册人,该商标核准使用商品包括第25类运动帽、帽等。上述商标均在有效期内。 自2020年8月始,被告人赵某某购进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以东莞市厚街镇卓越维港76栋1单元22楼2201室为仓库存放,并伙同其妻子即被告人张某某,通过微信等途径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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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要点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辩护要点 一、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二)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三)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已销售金额与尚未销售的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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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要点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法治意识的增强,合同在我国市场经济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利用合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刑事、民事案件也日趋增加。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的犯罪形式往往隐藏在普通民事行为之下,合同诈骗与民事欺诈之间的界限并不十分清晰,导致在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上争议较大。因此有必要对合同诈骗相关问题加强研究,全面把握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区分罪与非罪,减少司法办案中的争议,切实避免冤假错案。笔者以曾某合同诈骗案为例试作分析。 一、案情简介 曾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于 2015年1月5日被湖南省公安机关抓获,次日被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2月12日被依法逮捕,同年10月23日被巴东县法院判决无罪释放[1]。巴东县检察院认为原判确有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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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之高某合同诈骗案

 高某合同诈骗金额 200 万,公司机关量刑建议为十二年,经有效辩护,最终判处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基本案情 2018 年 3 月初,被告人 高某 结识被害人谭某,谎称自己是国务院一带一路战略储备中心的组长,负责全国一带一路发展的试点工作。期间,被告人 高某 与 韦某 通过他人相识。 4 月 1 日,被告人 韦某 利用微信通过张某向被告人 高某 转发了几份中国银监会办公厅的文件、 李某 的存折、 韦某 的存折,内容为国民党总统 李某 名下人民币 199 9999 元的遗产由 韦某 继承, 李某 向 韦某 银行账户汇款上述资金,要收取 0.01% 的移动费,同时证明 韦某 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有人民币 199 9999 元,盖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字样的印章,并附有一个二维码,通过扫码可以显示 韦某 名下有该笔资金并可动用。 2018 年 4 月 7 日,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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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S公司、雎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检察机关推进涉企 挂案清理过程中,对尚未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可采取介入侦查的形式开展个案会商,认定挂案性质,能动清理。对符合企业刑事合规条件的案件,积极引导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建设,引入第三方组织进行监督评估,规范推进合规监督考察和挂案清理工作。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多措并举合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基本案情 张家港市 S五交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公司)2015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在职员工3人,雎某某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11月22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S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疑似销售假冒SKF商标的轴承,并在其门店及仓库内查获标注SKF商标的各种型号轴承27829个,金额共计68万余元。2018年12月17日,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至张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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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Y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一、成功取保,获最轻量刑 这是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同一案件共有十九个被告人,我们当事人是其中一个被告人。 当事人被批准逮捕后,其家属找到张楠楠律师团队,我们立即前往羁押场所会见当事人,安抚他的情绪并取得了对方的信任,后为当事人梳理、分析案件情况并认真听取他关于案件的讲述。 即便当事人被批准逮捕了,我们仍依照法律规定向公安机关提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但未能得到批准。 侦查期间过去后,案卷终于移送到检察院。我们立即联系阅卷,对案卷进行了仔细查阅并开会讨论分析。我们认为,本案证据即使是通过鉴定分别得出总支付费用,但得出条数的只是简单地用费用除以单价,此粗略计算公民信息的条数并不准确。另外,根据在案证据,我们认为当事人接到电话后主动前往派出所的行为,应该被认定为自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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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无罪辩护要点

 一 、 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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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考察的适用条件之问题的提出

 基于优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的初心,我国检察机关于2020年3月开启了企业合规监管试点的改革探索(下称企业合规改革),并确定了深圳市宝安区等6家检察机关作为试点单位,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企业合规改革在中国正式拉开帷幕。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了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期改革试点范围较第一期有所扩大,涉及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等10个省(直辖市)。上述省级检察院可根据本地情况,自行确定1至2个设区的市级检察院及其所辖基层院作为试点单位。2021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9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下文简称《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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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构成走私之辩护要点

 近些年来,代购现象遍地开花, 入罪的案例也越来越多,而分析案件类型以发现,海外代购卖家可能会涉及的罪名包括了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 海外代购内容广泛,从化妆品、奶粉再到药品,几乎都是人们熟悉的商品。从原则上讲,买方以自用为目的,一般不涉及刑事犯罪。 代购不等于违法,需要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海外代购并不违法,逃税才是犯罪。下面,我们以代购化妆品为例,探讨一下这类代购构成走私的案件应该如何制定辩护策略,寻找辩点。 一、从走私化妆品的定罪量刑方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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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年轻人的青春之辩

 刚毕业的三个年轻人,在贪恋钱财、轻视法律、受人蛊惑的交织下,误入歧途后,受到法律的惩罚实属必然,但在某种犯罪行为具有两种不同裁判思路的情况下,地方性司法文件却直接将此种行为定为更重的犯罪,同时检察院以更重的罪名起诉,法院也以更重的罪名判决,当事人、辩护律师、检察院、法院该如何 演绎出一场情、理、法的统一? 案情简介 表姐(化名)向陈某1、陈某2、袁某三人介绍可通过组织年轻貌美的女性开展淫秽表演直播来赚取收益,表姐负责与相关平台对接、直播账号注册、管理。陈某三人招揽郝某,在XX平台进行淫秽表演直播,后郝某招揽刘某娜等其余主播进行相同工作,观众在平台用人民币购买礼物打赏主播,表姐提现后,扣除平台20%、表姐5%后转给陈某三人,收到款项后,陈某三人将65%转给主播,其余留存。陈某三人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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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典型案例

 一、基本案情 上海市 J智能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公司)注册成立于2016年1月,住所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公司以生产智能家居电器为主,拥有专利数百件,有效注册商标3件,近年来先后被评定为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有员工2000余人,年纳税总额1亿余元,被不起诉人朱某某系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18年8月,上海T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公司)与J公司洽谈委托代加工事宜,约定由J公司为T公司代为加工智能垃圾桶,后因试产样品未达质量标准,且无法按时交货等原因,双方于2018年12月终止合作。为了挽回前期投资损失,2018年12月至2019年11月,朱某某在未获得商标权利人T公司许可的情况下,组织公司员工生产假冒T公司注册商标的智能垃圾桶、垃圾盒,并对外销售获利,涉案金额达560万余元。2020年9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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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的刑事化发展方向

 近年来,企业合规在全球企业治理中得到广泛探讨。在法学视野下研究企业合规,在某种意义上,可以使企业通过在组织体内部实施合规计划从而获得国家权力机关的认可并获取法律上的优待,特别是给予刑事法意义上的积极评价。因此,企业合规备受许多刑事法学研究者的关注,乃至朝着刑事合规方向发展。 通过审核企业合规计划的有效性促进企业合规经营,这不仅有利于保障市场经济稳定发展,而且契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我国早期的企业合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欧美等发达国家合规经验的介绍、评价与选择,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思考如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合规制度、如何在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开展刑事合规实践。 笔者认为,企业合规的研究重心在于刑事合规。一方面,企业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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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某某涉嫌诈骗案·张楠楠团队为其积极辩护取得

 一、案情简介 X某某为B公司的负责人,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由A公司为B公司的客户代运营,由于A公司运营时出现没有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的情况,导致客户认为A公司未为其进行运营,至此案发。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张楠楠在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羁押地会见X某某,在充分取得当事人信任的基础上,客观公正的分析了案件情况,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民警、检察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多次协商沟通,提交了相应辩护意见。办案过程中,张楠楠律师一直坚定的认为本案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同时张楠楠律师也多次会见当事人,为其鼓劲、大气,鼓励当事人坚持。检察官在查阅我们整理的证据材料及提交的辩护意见之后,认可了我们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张楠楠从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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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辩护要点之主观方面的认定界限区分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司法解释: 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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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不起诉案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一、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不起诉案例 基本案情:被不起诉人代某某于2020年8月份开始担任凌源市**矿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20年10月19日,被不起诉人代某某在未经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雇佣钩机在凌源市**镇**村**山上清理山皮以备采矿。2020年10月21日,被不起诉人代某某主动到凌源市森林公安局投案。经辽宁省誉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鉴定:代某某毁坏林木占用林地总面积为2.6835公顷,其中**林场**工区1林班21小班面积为1.3271公顷,树种为油松,地类为乔木林,森林类别为国家公益林(防护林),株数为518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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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刘某某涉嫌 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新罪首案,争分夺秒为不捕 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是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罪名,本案可能是此类案件的首例。对于没有以往案例可循的案件,对法律的理解、适用将会是辩点要点之一。 我们在接受当事人家属之委托后,立即前往羁押场所会见,为其解析罪名,并向其了解、梳理并分析案情,当事人予我们以极大的信任。 2021年6月18日(周五)是公安机关将案件报给检察机关审查批捕的最后期限,为避免错过审查批捕的七天期限,我们在6月18日到来之前及当天多次联系检察院查询是否有此案件,但均未有结果。 到了6月21日,我们继续联系检察院,得知案件是在6月18日下午移送检察院的,也就是说,6月25日那天会有是否批准逮捕的结果。因此,我们只剩下短短五天的时间了。 我们立即向检察院递交不予批捕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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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罪轻辩护要点

 一 、 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1)职务侵占数额在6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2)职务侵占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数额特别巨大则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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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要点简析

 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概述 (一) 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二) 量刑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和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三) 立案标准及 情节严重情形 涉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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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万世之安,立义于庭.

扬正义之气
权公平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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