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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注经济、金融、贪腐、互联网、公司、死刑、涉毒等领域的刑事辩护

合规建设之西乡塘区水域整治

 2019年12月中旬,接到群众举报后,西乡塘区检察院向南宁某砂石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砂石公司)核实情况,发现砂石公司存在向右江排放废水的情形。 2020年1月,西乡塘区检察院制发了南宁市首份加强机制砂行业治理的检察建议,建议对上述砂石公司依法整改,并建议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南宁市内机制砂行业和河道内其他污染排放物的监管力度,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调查,经过调查砂石公司确实存在违法排污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020年1月至6月,西乡塘区检察院通过回头看发现砂石公司整改效果差,右江环境改善不明显。检察机关经研究分析认为,机制砂行业普遍存在管理漏洞,为调查清楚相关情形,西乡塘区检察院检察官前往案发河段,并乔装成垂钓者或游客进行暗访调查,调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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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之杨某开设赌场案二审成功改判

 摘要 本案中,原审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是以被告人各自的赌资数额分开指控的,故不再认定各被告人主从犯,要根据庭审认定的个人投注数额进行量刑,据此杨某 2(本案第一被告也姓杨,故称第一被告为杨某1)被原审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辩护人认为原审法院裁量有误、量刑过重,且没有体现从宽处理的理念,因为共同犯罪中区分主从犯已经成为了裁判的惯性,且根据2010年2月8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三十一条可知,对于一般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据事实和证据能分清主从犯的,都应当分清主从犯。所以本案中笔者作为起诉书中二号人物杨某2的辩护人,首要的辩点就是认定杨某2为从犯,且要着重强调这一点,在二审过程中不断与法院沟通,终于在二审判决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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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博中开设赌场罪无罪的几个辩护要点

 根据两高一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可知,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规定的 开设赌场行为。实务中,此种犯罪多采用经营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来实现,且为了实现其隐蔽性和机动性,往往会采用以下方式躲避侦查:在境外租用服务器、经常更换服务器地址、租用他人服务器等。相比于传统开设赌场案件,网络开设赌场的案件,呈现出更加复杂、专业、玩法多样的特征,所以针对网络开设赌场案,刑事律师的辩护观点应关注以下几点: 一、 公司设立的目的与经营资格对的合法性 实务中,此种犯罪多采用经营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来实现,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往往也是公司股东、高管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所以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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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不起诉案例—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不起诉案例 基本案情: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系安新县**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其明知经营的公司不具备工程拆除资质仍承揽安新县养路工区**庄养护中心改造提升工程(尚未签订承包合同)。2021年5月6日,张某某明知梁某某、赵某某不具备高空作业操作资格而组织其进入现场拆除。在拆除前,张某某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制定专项拆除方案、未进行技术交底、未准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在拆除过程中,门梁发生坍塌,落地后砸在随梁而下的被害人梁某某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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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不起诉案例

 一、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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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无罪辩护要点

 一 、 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2、《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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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合规不起诉案例探析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 二、刑事合规不起诉流程 1.检察机关评估涉案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调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2.检察机关听取行政机关意见。 3.检察机关审查企业书面承诺。 4.涉案企业聘请律师对合规建设进行初评,全面排查企业合规风险,制定详细合规计划。 5.检察机关委托税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对合规计划进行专业评估。 6.涉案企业每月向检察机关书面汇报合规计划实施情况。 7.检察机关组建评估小组,对涉案企业整改情况及合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通过合规考察。 8.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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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盈利为目的发送赌博链接构成开始赌场罪

 以盈利为目的发送赌博链接构成开始赌场罪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5月初,被告人吴某某、施某某建立牛气冲天微信群,并组织该微信群里的赌客在通过新荣耀小程序开设的房间内以牛牛扑克牌的方式进行网络赌博,向每次结算时赢取金额超过人民币100元的赌客抽取6%的水钱。其中,被告人吴某某负责记账、与赌客进行结算以及管理微信群;被告人施某某负责在网上为赌客开设用于赌博的房间、偶尔与赌客进行结算,二人平分获利。该赌场平均每天开设用于赌博的房间20至30间,每开一间房可进行赌博24局,容纳最多17人同时参赌。经核算,被告人吴某某、施某某通过网络开设赌场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38000元。 被告人吴某某、施某某均对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被告人吴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被告人施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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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辩护要点

 开设赌场罪辩护要点 一、法条解析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二、其他规定 1.按照《最高院关于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规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所以,代理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二是接受投注; 2.代理被认定情节严重情形: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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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之五年变一年的传销罪辩护

 基本案情 某公司自 2017年5月以来,在互联网发布V-C科美美容信息,并在全国各地召开大型招商会,以经营美容产品、美容服务及开美容实体店为诱饵,宣传投资者只要投资,能享有投资款等价的美容产品及美容服务,同时,不用参与店铺经营,就能获得店铺月绩利润13%的收益。投资者分为发起人和合伙人,规定店铺只有一个发起人,若干合伙人,发起人和合伙人均可推荐他人投资,推荐人能获得被推荐人投资款16%的提成,被推荐人再推荐他人投资,第一个推荐人能获得第二个被推荐人投资款7%的提成,以此类推。某公司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入门费,金额为人民币68000元、25800元、19800元、9800元、980元不等,并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间接以发展人员数量和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引诱被发展人员继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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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罪辩护要点

 近几年来,传销活动罪的 涉案事实有着较大变化,经历了一定的发展与演变。 2013年两高一部出台了《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意见》出台之前,传销主要以诈骗型为主,如炒作概念的广西某地资本运用打造北部湾等无任何产品销售或服务提供的传销;在《意见》出台之后,随着互联网进入千家万户,经营性传销逐渐变为主流,如电子商务、社交电商、微商、网络刷单等,与诈骗型传销有很大的区别,但我国刑法打击的是诈骗型传销活动,对于经营性是以行政处罚对待,法律规定与实务中并没有对两者进行必要区分。 随着传销犯罪的形式越来越多变,犯罪人员依照法条对传销活动的掩盖,很多传销行为都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以辨识,特别是最近热议的 TST涉嫌传销事件,其躲避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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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安全与刑事合规建设

 数据刑事合规是企业预防刑事风险、建构数字经济安全体系的关键,也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检察机关负有通过履职推动数据刑事合规建设的重要职责。以检察监督履职推进企业实施数据刑事合规建设,也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对此,检察机关应当积极作为,以高质量的检察监督促进企业治理模式的创新,引导企业逐步建立刑事合规运行机制通畅、监督体系健全、数据收集与使用合法的数据安全综合治理新格局,为数据安全构筑更为牢固的安全防护网。 2021年10月18日,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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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案例及辩护要点分析

 相关法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交通肇事罪司法解释如下: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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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被告人吴某某系东莞市公安局某分局某派出所治安队员。2018年7月2日12时许,被害人邱某因涉嫌卖淫被石潭布派出所抓获。15时,当日并未当值的吴某某知情后,私自违规与邱某会面,并对邱说如果向其缴纳10000元即可以办理取保候审释放。邱某同意后,吴某某拿来邱的手机并且联系了邱的朋友小陈电话,后小陈通过微信给吴某某微信账号(wxid-jaxyr2ezf1se12)转账10000元。当日18时许,邱某因证据不足依法被派出所释放,民警对其进行教育时邱提出自己是缴纳了10000元才得以释放,并通过监控指认了吴某某。2018年7月3日,吴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辩护要点 吴某某是否属于犯罪未遂。 三、处理意见 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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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不起诉案例——污染环境罪

 相关法条: 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简介: 大连**厂成立时间为2003年4月22日,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代表为李某某,实际经营者为被不起诉人张某某,经营范围为塑料袋制造、服装绗缝、制线、服装辅料加工,实际经营服装塑料包装袋和染线,其中染线项目于2014年5月新建并投入生产,染线业务无相关许可和环保设施,染线业务产生废水流入具有防水层的废水池内(1.6 米长、1.5 米宽、1.9 米高,合计5 立方米),该废水池在靠近顶部位置留有溢流口,当废水达到溢流口高度就会顺着溢流口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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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洗钱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主观明知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2009 〕 15 号, 2009 年 11 月 11 日起施行) 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 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除外: (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 (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 (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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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普通货物案合规不起诉实例

 案例五 深圳 X 公司走私普通货物案 持续开展合规引导,做好刑事司法与行政管理行业治理的衔接贯通 【关键词】 合规激励 第三方监督评估 行刑衔接 合规传导 【要旨】 积极探索检察履职与企业合规的结合方式,发挥少捕、慎诉等刑事司法政策的优势,激励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在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应发挥程序性主导作用及保持中立性,推动企业真正依法合规经营。通过检察履职传导合规理念,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促进 合规互认 ,提升合规效果,增强参与力量,形成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合力。 一、基本案情 X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X 公司 )系国内水果行业的龙头企业。 2018 年开始, X 公司从其收购的 T 公司进口榴莲销售给国内客户。张某某为 T 公司总经理,负责在泰国采购榴莲并包装、报关运输至香港;曲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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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串通投标罪合规不起诉案例探析

 为了促使涉案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加强对有潜在违法违规经营风险企业的警示引导,2020年3月、202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启动两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下面分析两宗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例: 案例一 2016年4月12日,被不起诉人温某某代表浙江**种业有限公司(协议书中乙方)与阳新县**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协议书中甲方)签订了《阳新县**园博园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约定阳新县**园博园景观区工程由乙方组织施工,甲方负责出资分三期回购;核心景观区和苗木基地由乙方出资,乙方施工。2016年11月21日,甲方与乙方、湖北**生态园艺有限公司(三方协议中作为丙方)签订了三方协议,约定由丙方代表乙方履行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阳新县**园博园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协议书》部分内容。2016年12月2日,丙方委托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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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当事人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办理取保

 嫌疑人F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于2021年7月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2021年8月被检察院批准逮捕。F某某被逮捕前,F某某及其家属都认为事情不大,过一段时间人就会出来,但是万万没想到,等来的却是逮捕的决定。当事人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委托我们律师团队后,我们律师团队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2个月,终于不负所托,我们的当事人终于能在元旦前夕与家人团聚。 律师办案历程: 2021年11月,家属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阶段,找到了我们律师团队,团队简单了解了下案情,根据其涉案情况,认为他具备取保候审条件,虽然被逮捕了,也不是完全没有机会的。跟家属沟通了办案思路了,家属办理了委托。 委托之后第二天,我们团队就马上到看守所会见F某某给介绍律师团队、沟通案情,充分考虑和分析案情后,我们向其介绍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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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通投标罪辩护要点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二、本罪认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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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万世之安,立义于庭.

扬正义之气
权公平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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