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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如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党员和公职人员一旦发生酒驾或醉驾,轻者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重者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还将面临党纪政务处分。 受行政处罚后如何处理 党员或公职人员发生酒驾行为,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只是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后,如何定性和处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第二十八条,党员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应当认定为其他违法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至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因此,对于酒驾被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根据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比如结合喝酒的原因、喝酒的时间、有无造成恶劣影响、酒精含量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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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分析|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证券、期货的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应是证券或者期货正常供求关系的如实反映,证券、期货市场一旦被人为操纵,其价格必然严重背离价值,交易量必然被严重扭曲。 因此, 禁止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已经成为世界各国证券、期货市场的基本规则之一。 1、 《刑法》规定 第 182 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二)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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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案中非法证据的审查判断及处理

 基本案情 被告人邢某,男,1982年2月3日出生,农民。 被告人吴某,男,1989年8月7日出生,农民。 海南省A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1年1月的某天上午,被害人符某父亲的水牛吃了被告人邢某的玉米苗,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因符某一直没有兑现赔偿,被告人邢某曾告诉被告人吴某要寻机报复符某。同年4月8日19时许,邢某、吴某从玉米地收工回家途中,邢某携带一支火药枪,再次伺机杀害符某。吴某驾驶摩托车载邢某经过A市大田镇新宁坡村戈轮坡往西约120米的小山坡时,邢某叫吴某停车,并告诉吴:在这里等我,我去打一个人。之后,邢某携带火药枪跑到被害人符某家坡地小土路对面的灌木丛后守候符某。当符某骑一辆摩托车从外面回家途经小土路拐弯处时,邢某朝符某背后开枪射击,后由吴某驾车载其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符某系被枪击致左肺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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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规范量刑程序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依法规范量刑程序 确保量刑公开公正 两高三部相关部门 ​负责人就规范量刑程序意见 答记者问 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规范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2020年11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从11月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公安部法制局、国家安全部法制办、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负责人就《意见》涉及的主要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介绍一下修订出台《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量刑规范化改革历经十五年有余,量刑程序改革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2010年联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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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两高三部”发布《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

 ​ 法发〔2020〕38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 印发 《关于规范 量刑程序若干问题 的意见》 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国家安全厅(局)、司法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国家安全局、司法局: 为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规范量刑程序,确保量刑公开公正,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对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进行了修改完善,现联合印发两高三部《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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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相关规定全了解!

 导读: 刑事自诉,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一、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刑诉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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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监察机关通知到案能否认定为自动投案

 职务犯罪案件中,在认定经监察机关通知到案是否属于自动投案时,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并根据电话等通知的内容以及监察机关是否确实掌握犯罪线索来综合认定,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犯罪事实未被掌握下经通知到案的认定。 自动投案体现了被调查人主观上的自愿性和主动性, 在认定自动投案时,首先要看犯罪事实是否已经被监察机关所掌握,如未被掌握,则被调查人向监察机关投案,应当认定为自动投案。 二、犯罪事实已被掌握下经通知到案的认定。 在犯罪事实已被掌握的情况下,自动投案应当结合客观证据和被调查人的言行来考量其在主观上的归案自愿性、主动性。 1.被调查人在归案时主观上明知。 对于经电话、口头等方式通知到案的被调查人,往往监察机关已经掌握了其部分或者全部的犯罪线索或者大部分犯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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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正式成为中国第一大罪,代价惊人!

 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八年,案件数量已跃居第一 2019年上半年,全国共查处酒驾醉驾90.1万起,其中醉驾17.7万起,因酒驾醉驾导致死亡交通事故1525起,造成1674人死亡,分别同比减少20.7%、20.4%,醉驾入刑有效遏制了醉驾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7月31日,最高法公布了2019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判执行数据,在审结的刑事案件中, 危险驾驶罪首次超越盗窃罪,排在第一位。 醉驾后果有多严重? 分分钟失业、坐牢、倾家荡产! ! 2019年9月26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 对天津天海足球俱乐部门将 张鹭 醉驾一案依法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被告人张鹭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9月18日晚,天津交警查获天津球员张鹭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经检测,张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253.3mg/100ml,他随后因涉嫌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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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最高法院刑事类指导性案例裁判要点汇

 一、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1. 指导案例32号:张某某、金某危险驾驶案 【关键词】刑事 危险驾驶罪 追逐竞驶 情节恶劣 【裁判要点】1.机动车驾驶人员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行驶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追逐竞驶。2.追逐竞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属于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的情形。 【案号】(2012)浦刑初字第4245号 2. 指导案例13号:王召成等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 【关键词】刑事 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 毒害性物质 【裁判要点】1.国家严格监督管理的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易致人中毒或者死亡,对人体、环境具有极大的毒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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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如何定性

 [第 115 号] 陈建明等销售伪劣产品案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行为如何定性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建明,男,1965 年 7 月 21 日出生,无业。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于 1999 年 6 月 15 日被逮捕。被告人吴松希,男,1971 年 2 月 8 日出生。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于 1999年 7 月 8 日被逮捕。被告人马丹辉,男,1965 年 8 月 12 日出生,无业。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于 1999 年 6 月 15 日被逮捕。被告人李延广,男,1965 年 9 月 26 日出生,农民。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于 1999 年 6 月 15 日被逮捕。被告人张文振,男,1975 年 6 月 3 日出生,农民。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于1999 年 6 月 15 日被逮捕。被告人方文魁,男,1965 年 6 月 18 日出生,农民。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犯罪,于 1999 年 6 月 15 日被逮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被告人陈建明、吴松希、马丹辉、李延广、 张文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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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

 【第 677 号】 杨昌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如何认定以假卖假尚未销售情形下假冒注册商商品的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和犯罪停止形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昌君,男,1972 年 11 月 25 日出生于浙江省台州市,无业。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 2009 年 9 月 16 日被逮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昌君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昌君自 2007 年 5 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秀水市场地下三层一仓库内等地,存放带有 LOUIS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用于销售牟利。2009 年 8 月 9 日,公安人员从其仓库内起获各种型号带LOUISVUITTON、GUCCI、CHANEL 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共计 8 425 个,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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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

 【第 677 号】 杨昌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如何认定以假卖假尚未销售情形下假冒注册商商品的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和犯罪停止形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昌君,男,1972 年 11 月 25 日出生于浙江省台州市,无业。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 2009 年 9 月 16 日被逮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昌君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昌君自 2007 年 5 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秀水市场地下三层一仓库内等地,存放带有 LOUIS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用于销售牟利。2009 年 8 月 9 日,公安人员从其仓库内起获各种型号带LOUISVUITTON、GUCCI、CHANEL 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共计 8 425 个,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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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

 【第 677 号】 杨昌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如何区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以及如何认定以假卖假尚未销售情形下假冒注册商商品的销售金额、非法经营数额和犯罪停止形态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杨昌君,男,1972 年 11 月 25 日出生于浙江省台州市,无业。因涉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于 2009 年 9 月 16 日被逮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杨昌君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被告人杨昌君自 2007 年 5 月起,在北京市朝阳区秀水市场地下三层一仓库内等地,存放带有 LOUISVUITTON、GUCCI、CHANEL,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用于销售牟利。2009 年 8 月 9 日,公安人员从其仓库内起获各种型号带LOUISVUITTON、GUCCI、CHANEL 注册商标标识的男女式包共计 8 425 个,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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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微商经营之刑事法律风险

 移动互联时代,社会化媒体已成为经营主体进行营销的重要渠道。微信营销模式正是经营主体运用 社会化媒体进行营销的新手段,同时也是目前经营主体最为青睐的一种营销模式。据易观国际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大约有 1000万人 参与到微商营销中,微商行业每年创造的经济效益已达 几百亿元 。然而,在微商这种新兴营销模式给客户带来便利性的同时,其所面临的法律风险问题也日益显露出来。笔者通过研究朋友圈微商营销模式发现,其非法经营行为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刑事法律风险: 1 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微商作为一种新型电商,较之于传统电商经营存在诸多监管漏洞,对 于销售产品的来源与质量缺乏审查保障机制,给了不法商家可乘之机。 在朋友圈微商销售的产品中,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情况经常存在。根据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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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裁判规则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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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型”诈骗罪的实务认定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在司法实务中,借款型诈骗较难认定,如果行为人本人没有偿还能力,实际上也没有承担还款责任,在借钱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可以推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如果行为人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这给认定借款型诈骗带来的难度。笔者认为,应综合考虑其他因素综合判断是一般的民间借贷还是借款型诈骗罪。 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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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五个无罪辩点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一种典型的持有型犯罪,它是指行为人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数量犯,毒品数量必须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本罪。 【刑法规定】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大的标准: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100克以上;2、氯胺酮、美沙酮1千克以上;3、三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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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解释(三)》的理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 自2020年9月14日起施行。《解释》的公布施行,对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营造良好创新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便于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与适用,现就《解释》的制定背景、起草中的主要考虑和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一、《解释》的制定背景与经过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中最具有强制力和威慑力的方式。我国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要求加强刑事司法保护,推进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修订完善。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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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整理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整理 我国现行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是从1979年刑法投机倒把罪演化而来,为了应对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出台了20余个司法解释。实践中导致非法经营罪成为口袋罪的原因,主要是刑法第225条采用空白罪状与兜底条款相结合的定罪方式、对违法国家规定、情节严重等要件的界定并不明确。 对于本罪兜底条款、国家规定等要件的理解,立法、司法实践和理论上均有不同意见,本篇不再列举。本篇仅就现行法律规范和指导案例已经明确的内容进行整理,从而为司法实务中准确把握本罪构罪要件的内涵提供参考。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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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以挪用公款手段实施的贪污犯罪?

 刑事审判参考案例【第236号】 彭 国军贪污、挪用公款案 如何认定以挪用公款手段实施的贪污犯罪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彭国军,男,30 岁,原系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财务科出纳员。因涉嫌犯贪污罪,于 2000 年 9 月 22日被逮捕。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彭国军犯贪污罪,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7 年元月,被告人彭国军利用其担任陕西省人民警察学校财务科出纳员的职务之便,先后将其管理的学校所收的学生被服装费、代办费、教材费等共计86.095094 万元,挪归个人使用未归还。1998 年 7 月 2 日至 1999 年 12 月 13 日,被告人彭国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 5 次使用伪造的现金交款单人帐,制造自己经手的款项已上交本单位在中国农业银行西安市支行长安结算部帐户的假象,将本单位现金共计 221.0275 万元骗出归个人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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