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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生命辩护 - 为自由辩护

专注经济、金融、贪腐、互联网、公司、死刑、涉毒等领域的刑事辩护

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与未检工作

 摘 要: 本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相较原法在许多方面作出了细化、更新,相应地,检察机关的未检部门需要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根据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入职查询和从业限制以及法律监督职能的规定,未检工作在监督职能、工作重心、工作方式等方面都应作出相应转变。 关键词: 未成年人保护法 入职查询制度 监督职能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 未保法)第9条、第62条、第105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的实际需要,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入职查询、从业限制和法律监督等做出了新的规定,与此相适应,未检工作也正在作出相应的转变。 一、第 9 条: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布局的调整 未保法修订之前,各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承担相应职责,但缺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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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计划书审查“五要素”

 企业合规作为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防范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涉企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充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创新履职、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探索。 如何构建刑事诉讼活动中企业合规刑事案件审查程序,是检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在此试作探讨,以期有益于企业合规试点改革的深入开展。 合规计划书 合规计划是企业合规制度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在审查涉企犯罪刑事案件时,向涉罪企业制发《企业合规权利义务告知书》,向企业告知其具有申请企业合规的权利义务,以及相关的注意事项。 涉罪企业在向检察机关申请企业合规的同时出具企业合规承诺书,检察机关同意后,涉罪企业应当制定合规计划书,检察机关收到合规计划书后应当同时抄送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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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暂缓起诉协议制度与刑事合规 上

 传统上,美国联邦检察官有三种处理刑事案件的方式:一是不起诉;二是与辩护方达成辩诉交易,从而以较少罪名或者较轻罪名起诉;三是向法院提起公诉。在是否提起公诉方面,检察官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1974年美国通过了快速审理法案,确立了一种处理轻微罪行的新方法。根据这项法案,联邦检察官可以通过达成暂缓起诉协议或不起诉协议的方式,来处理这些轻微刑事案件。目前,这两种起诉协议一般不适用于自然人为被告人的案件,大多适用于那些涉及贿赂、欺诈等不法行为的公司犯罪案件。 无论是暂缓起诉协议(DPA)还是不起诉协议(NPA),都是联邦执法机关或监管机构与涉案企业之间达成的协议,涉案企业需要承认被指控的犯罪行为,并就需要缴纳的罚款与执法机关或监管机构进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按时缴纳这些罚款。与此同时,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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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要点分析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而且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120人以上的; 2.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250万元以上的; 3.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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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区分

 一、相关法条 1、《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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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交叉视角下的企业合规

 企业合规是典型的多学科交叉课题,在国内兴起不过短短数年,如今已风靡法学界。企业合规既是行政法问题,也是经济法问题,存在于经济法中所有涉及行政监管的领域。企业合规还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问题,更是企业法和公司治理问题,甚至还是一个法理学课题。合规被称为替代法律的公司治理,从三点可以看出其在法理学上的重大意义。 第一点是外部监管对跨国大企业来说失灵了。一般说来,外部监管只对中小型企业能够产生较好效果,当企业发展到上万名员工,几十家分公司,数千个第三方代理商时,工商部门、税务部门、环保部门等政府机构根本无力监管,由此出现外部监管失灵的现象。面对庞大的商业帝国,如西门子公司在全球有超过30万名员工,业务遍及全球200多个国家,每年都有数以千计的企业被其并购,经济活动高度活跃,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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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零挂售销售模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基本案情 2019 年 6 月份左右,被告人延世栋(山西栋兴泰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被告人李刚(山西华洋创欣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被告人郭桂兰(山西华洋创欣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项目总监)经事先预谋,就益仙谷灵芝虫草胶囊销售项目签订合作协议。由李刚和郭桂兰负责宣传和营销,延世栋负责投资款项的收取、返利及安排发货。 其销售模式为 : 1500 元购买一盒灵芝胶囊,再加 700 元可以秒杀购买两盒灵芝胶囊,即 2200 元可以购买三盒胶囊,客户成为会员。其中一盒自行消费,剩余两盒交由栋兴泰达公司进行线上委托销售,一盒销售价格为 1500 元,两盒价格 3000 元。售出灵芝两盒给客户返利 2400 元,每 8 天进行一次结算 。 同时,客户成为会员后,每发展一个会员即每销售一笔,可以获得直接销售奖 50 元,每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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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看刑事合规与认罪认罚

 一、无锡 F警用器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检例第 81号) 【关键词】 单位认罪认罚 不起诉 移送行政处罚 合规经营 【要旨】 民营企业违规经营触犯刑法情节较轻,认罪认罚的,对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检察机关应当督促认罪认罚的民营企业合法规范经营。拟对企业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可以通过公开听证听取意见。对被不起诉人(单位)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应当依法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基本案情】 被不起诉单位,无锡 F警用器材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警用器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 被不起诉人乌某某,男, F警用器材公司董事长。 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女, F警用器材公司总监。 被不起诉人倪某,男, F警用器材公司采购员。 被不起诉人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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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与合规

 企业合规还是一个刑事诉讼法问题,合规可以作为刑事诉讼法的激励机制。发源于美国的暂缓起诉协议制度(DPA)和不起诉协议制度(NPA),就是合规在刑事诉讼领域的主要制度表现形式。 DPA和NPA是美国创造的刑事司法制度,是检察机关公诉权的组成部分,当然属于刑事诉讼法的范畴。检察官对于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与涉案企业达成暂缓起诉协议。暂缓起诉协议会记载有关的犯罪事实,需要取得法官的批准。而对于尚未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官则可以与企业达成不起诉协议。这种协议不需要法官的批准,也一般不需要记录有关犯罪事实,完全由检察官与涉案企业通过协商来达成协议。协议条款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交纳高额罚款,二是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合规计划的打造或完善。例如,2008年德国西门子公司因涉嫌商业贿赂而违反FCPA,最终与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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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换二维码”行为的定性问题

 一 、 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 、 案例案情 2021 年4月至5月间,被告人卢某某先后到宿迁市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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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集体资金发放村干部报酬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一、基本案情 张某某、刘某某、韩某某、李某某、路某某经选举于 2010 年至 2012 年任绥中县城郊乡西园子村第十届村党支部及村委会成员,其中,刘某某任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韩某某任村治保主任,李某某任村文书,路某某任村妇女主任。 在任职期间, 五被告人除领取了因农村税费改革由财政转移支付的村干部补助报酬外,还按相关文件的规定用村委会收入资金发放了村干部报酬补差款共计人民币 187640 元, 其中,被告人张某某、刘某某三年各领取的报酬补差款人民币 41848 元,被告人韩某某、李某某各领取的报酬补差款人民币 36448 元,被告人路某某领取发放的报酬补差款人民币 31048 元。 上述款项依据 村账乡管 的规定,已经城郊乡人民政府 村会计委托代理办公室(设在乡经营管理站)审批入账。 二、控辩交锋 (一)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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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案例看刑事合规的体系构建

 Y 公司、唐某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督促涉案企业建立健全刑事合规体系 一、基本案情 Y 公司系从事精密无缝钢管、高压油管制造、加工、销售的民营企业。唐某系该公司总经理、实际控制人。 2016 年 1 月至 2016 年 11 月, Y 公司、唐某以骗取税款为目的,在无真实运输业务的情况下,通过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份,虚开税款合计人民币 18.6 万余元,上述发票均由 Y 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案发后, Y 公司补缴全部税款。唐某主动向侦查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二、检察履职情况 2019 年 10 月 28 日,侦查机关以 Y 公司、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某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 Y 公司存在财务管控不规范、内部管理有漏洞、危废处理不合规等刑事风险点。检察机关针对上述风险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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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情介入下的贩卖毒品如何认定既遂未遂

 案例一:被告人李某无业人员,与某市吸毒人员王某认识。经某市公安局禁毒队许可,王某与被告人李某联系购买毒品事宜。王某与被告人李某就购买毒品的种类、数量、价款、交易地点谈妥后,即向某市公安局禁毒队作了汇报。某市公安局禁毒队就王某与被告人李某准备在某县光明路附近一加油站处进行毒品交易的具体情况及时向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作了通报。交易当日,被告人李某驾车携带毒品,行车至某县光明路加油站处,与王某刚接触时,被已布控的某县公安局禁毒大队民警当场抓获。从李某身上搜出三包毒品可疑物,经鉴定其中两包含有海洛因成分,净重11.8克。本案公诉机关按李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起诉,但没有认定是既遂,还是未遂。 案例二:孔某在甲市一个网吧内与被告人认识并了解到费某可以往周口送冰毒,后双方互留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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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最优企业犯罪预防方法

 在当今中国,人们对于企业的刑事合规,最容易犯的错误是,简单地将刑事合规理解为企业为了避免刑事风险而制定并实施的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活动之一。但是,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大,将企业的刑事合规活动放在国家、社会层面考量,就会发现企业的刑事合规活动有着更为重要的法律和社会意义。 最优的犯罪预防与刑法评价机能的具体化和情景化 按照传统的研究方法,刑法学的研究视角始终关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在刑事立法方面,刑法将犯罪化、非犯罪化、比例原则、刑事应罚性等一系列概念和原则作为自己的工具,力图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刑法体系,而在刑事司法领域,刑法始终将目光聚焦于定罪和量刑上,认为对于具体的犯罪案件,准确定罪、公正量刑,就是实现了刑法保护法益的目的。在这里,刑法总是自觉或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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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与合规

 企业合规还是一个刑法问题,作为刑法的激励机制,包括以下几种具体类型。 第一,合规无罪抗辩。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首次确立了合规无罪抗辩制度。该法创立了商业组织预防贿赂失职罪(failure of commercial organization to prevent bribery),只要一个商业组织的员工实施了商业贿赂行为,该商业组织即构成该罪。但与此同时,该法也规定只要该商业组织已经按照要求完成合规体系建设,就可以被免除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和自然人可以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做无罪抗辩一样,企业一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则可以用合规来作出无罪抗辩,由此,合规成为商业组织的无罪抗辩事由。 2016年兰州中院判决的雀巢公司五名员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称为中国合规无罪抗辩第一案,五名员工均被定罪,他们上诉的主要理由是所实施的向医务人员提供贿赂收买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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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到案前劝说同案犯投案的行为不构成立功

 一 、 相关法条 1、《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1)第四点:关于立功线索来源的具体认定 犯罪分子通过贿买、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或者被羁押后与律师、亲友会见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犯罪分子将本人以往查办犯罪职务活动中掌握的,或者从负有查办犯罪、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处获取的他人犯罪线索予以检举揭发的,不能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犯罪分子亲友为使犯罪分子立功,向司法机关提供他人犯罪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不能认定为犯罪分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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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行为人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会充分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全部犯罪事实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适当的刑罚。 那通常影响量刑的情节包括哪些呢?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后的哪些情节影响犯罪量刑? 这些问题,下文为您解答。 司法机关对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判决主要是在处理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定罪,也就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定性;二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量刑,也就是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具体确定判处刑期等。 《刑法》61条规定,司法机关对于行为人决定刑罚一般原则是,根据行为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规定做出判处。《刑法》62条规定,行为人具有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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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合规的类型

 依据引证罪状划分除了安全合规外,依照法定犯引证罪状的规范类别,我国刑法典中还可以发掘出其他类型的刑事合规,本文将其大致归纳为以下几类。 第一,商品标准合规。代表性罪名是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这些罪名的前置行政规范包括了《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等。医药企业应雇佣有资质的药学、工程技术人员,保证厂房、仪器和废弃物排放设施的卫生条件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食品企业应规范生产要求,制定并施行危害分析与风控体系,确保生产经营中每个环节的潜在风险都能被及时发现并报告。化妆品企业应保证从业人员没有皮肤病,除配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外,还要进行限用物质是否超标等方面的定期自查等。 第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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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网红直播带货现场被抓案

 案例回放 2020年8月浙江杭州有个女网红直播带货现场,被便衣警察抓获。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廖某及其团队在2020年3月至8月间,在电商直播平台以直播方式为商家营销假冒Dior、CHANEL、LOEWE等品牌的服装、饰品、手表等商品,销售金额近70万元。被告人廖某及她的5名团队成员,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追究其刑事责任。最近,该案法院有了判决结果。网红主播廖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其他团队成员,包括运营、助理、场控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3年2个月不等,罚金5000至50000元不等。 法条链接 刑法第 214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 明知 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 数额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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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万世之安,立义于庭.

扬正义之气
权公平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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